通常居室的照明都是運用燈飾來營建的。燈飾一般照明方法有全體照明、部分照明、反射照明和綜合照明(意思就是:家居的照明由各種類型的燈飾組合完結)。可根據不同的要求,選擇不同的照明方法。
1.全體照明
歐式水晶吊燈光線從燈飾的光源射向空間周圍而不受遮擋。例如在房間設置一盞熒光燈或白熾燈,可以使光線均勻地照耀到家居空間的每個旮旯。為了使燈火相對柔軟,可在燈泡外圍添加個能透光的玻璃燈罩或者是塑料燈罩。全體照明是一種常見和常用的照明方法,但比較單調和庸俗,光影作用不很明顯,工作和學習室用時,亮度也不是很滿足。
2.部分照明
現代水晶吊燈也可以稱為方向性照明,就是運用燈罩把光線操控在一定范圍之內,例如運用臺燈、壁燈和射燈等燈具。運用不同的燈罩,又可以營建不同的部分照明作用。例如燈罩的上下兩頭均開口的,可使光線從兩頭射出,營建成雙向性部分照明作用。又例如選用半透明的燈罩,構成部分兼全體的照明作用。至于射燈,還需要配用聚光燈泡,使一道強光直射方針,創造出一種戲劇性的展示作用。
3反射照明
歐式水晶壁燈也稱為間接照明,就是運用燈罩操控光線,使光線首要照耀到墻壁或天花板上,再反射回來,例如選用壁燈以及向天花板照耀的落地燈、吊燈和射燈等。這種光線非常柔軟,并且光影作用奇妙,能使房間發生溫馨親切的作用。
4.組合照明
就是在一個房間里將幾種照明作用組合在一起,可根據不同的需要靈活地加以操控和變化,使更符合我們的運用要求。一起,也可使家居室內構成有立體感的漸變光影作用,然后發生一種既柔軟、適而又特性的室內燈飾光照作用。